■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共同构成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基础、实践载体和行动平台 股配资网站
■汪荣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目前,中国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缔结了一批水平逐步提升、内涵不断深化的双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包括沿“一带一路”形成覆盖亚非拉、大洋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广领域、多层次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
同时,中国不断推进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制度创新,迄今共计推出7批22个自贸试验区,其片区和扩展区覆盖全国2/3省份,遵循“先试点再推广”的基本经验和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在外贸外资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共同构成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基础、实践载体和行动平台。在微观层面,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和促进要素流动,构成全球价值链双向嵌入的重要政策条件;在中观层面,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设计和实现比较优势,形成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相互链接的节点枢纽;在宏观层面,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通过政策协调与调整利益分配,达成全球或区域经贸合作的福利最大化目标。
新形势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需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国内外规则衔接力度,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谈判议程与制定过程,进而从国际经贸规则的接受者、跟随者转变为制定者、引领者。
其中,一个重点工作是做好自贸协定与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围绕多边、区域、双边自贸协定和自贸试验区开展一系列高标准规则对接、高水平制度创新。
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
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安全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形成自主可靠的产业链和安全稳定的供应链基础上,带动全局持续攀升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目前,自贸试验区已形成“海陆联动、东西互济、内外协调”的网络化体系分布格局,具备网络化协调发展的统一基础,又保持着差异化试验和发挥特殊功能作用的巨大潜力空间。
就共同特征而言,各地自贸试验区都承担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创新、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开放创新功能;就差异化试验而言,各地自贸试验区被国家赋予某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试验任务。
与之相应,中国对外签订的27个自贸协定文本同样具备网络化协调发展和差异化发挥特殊功能作用的基本条件。
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例,中国与14个亚太区域内的成员一道建立了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并由此形成了中日韩三国之间直接的自贸协定关系,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含自然人临时移动)与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竞争、政府采购等广泛领域的自由化、便利化开放。
此外,中国正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意味着,面向全球构建高质量、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进程正不断加快。
为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必要进一步实现这两种开放模式的高度统一,保持二者在发展目标、举措和推动机制上的协调一致,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协同。
从开放型经济的理论逻辑、制度型开放的实践逻辑来观察,对内推进自贸区试验与对外缔结自贸协定构成实施自贸区战略提升的完整内涵。有效建立“双自联动”的网络组织和推动机制,搭建区域合作与产业对接平台,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主要抓手。
(作者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长、教授) 股配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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